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格尔木市政府召开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16-09-05 | 1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1日,市政府召开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的自查和督查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天晓,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廷运,副市长赵宏升及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决定对全国各地就推动重大政第措施、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实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等情况开展实地督查。通知要求,各地区9月15日前先期开展自查,9月18日至30日,国务院将派出20个督查组赴各地区和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有关精神,做好国务院督查和自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要求开展全市自查和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查和重点督查内容、责任单位、自查和重点督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此次督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按照国务院此次大督查重点内容,根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自查,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重点督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围绕国务院此次大督查内容,认真督促检查各部门自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各部门要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自查,及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通过自查和重点督查,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各部门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对此次自查和重点督查中弄虚作假和懒政怠政等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