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环保局按照《格尔木市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及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督查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及产生单位,排查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关停违法违规涉危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的链条,强化企业环保守法自觉意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