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有效预防处理全市用人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市劳动监察大队重拳出击整治各类拖欠工资案件。
针对节假日前后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的时段及讨薪重点节点,市劳动监察大队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各类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活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全市用工单位340户,涉及农民工39900余人。检查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易发生拖欠的企业及时预警,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深入学习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清欠责任,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协商研讨,并及时将政策宣传到企业、施工现场和各行业劳动者身边,力争使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得以全面整治。
结合各类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主动服务等方式,市劳动监察大队深入用工单位逐户排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要求限时签订,对合同内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指正并要求限时重新签订,并根据整改期限进行督促复查。目前,全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用工环境得到有效规范。同时,深入贯彻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预存登记、收缴、退款等程序,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工资案件中的保障作用。截至目前,累计收缴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21余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82余万元。
与此同时,市劳动监察大队还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办公地点,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各行业务工人员均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建立欠薪举报投诉快立、快出、快结的限时办结制度,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更方便快捷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对存在欠薪行为的4家用工单位,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后,仍不整改落实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实行“黑名单”上榜制度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共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91件,涉及农民工517人,追回补发拖欠工资9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