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及早着手、统筹部署,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州市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自2014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关于“格尔木大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走在全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列”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及早着手,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对市政府29个政府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直管理部门362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承接、取消、调整、整合4个层次,组织开展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清理中,共合并行政审批事项98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12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最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2项,印发了《格尔木市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等,通过州、市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实现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三分之一的预期目标。
2015年我市对已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印发相关文件,当年共取消行政审批4项、承接下发22项、转为行政服务工作的8项。今年,根据省、州、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市政府对清理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第三次梳理,拟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拟合并8项,拟暂缓实施43项,拟保留并集中106项。
我市全面开展了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同步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理清政府权力边界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履职行为,公平公正行使权力,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截至目前,共梳理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行使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5348项,其中行政审批162项、行政处罚4343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收费32项、行政检查95项、行政监督131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等。
根据省、州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梳理、落实改革“四个搞清楚”工作任务,建立《格尔木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台账》和《格尔木市2016年改革“四个搞清楚”梳理表》,并制订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方面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我市权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事前审批变事后审批改革试点基础工作,推进扩权强区改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基础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