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盲目
发达国家的消费市场经验已给足提醒,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是小众化的消费时代。不做市场细分,不做战略设计,一招鲜吃遍天,在未来显然是行不通的。大众消费向丰饶经济缓步推进的同时,身处其中的企业和营销人,感知是明显滞后市场的。继续不带思考地重复老路,永远只会是盲人摸象。
8.偏位
“关系营销”认为,营销活动的核心,是与消费者、供应链、分销商、公众机构建立的良好关系。借助营销活动,企业能与自己需要的人群建立良好关系,并获得消费的决策话语权。“关系营销”的核心是留住消费者,进而提供产品或服务,这一切的前提是能与消费者保持长期关系。营销的正位,不是单纯的销量、品牌力,而是与消费者对话并保持关系,前者是阶段性成果,后者才是目的所在。
9.沉溺
数字营销能让营销无处不在,全方位渗透用户日常。但完美即陷阱,数字营销极易沉溺在数据和工具中,无法自拔。大数据时代,一切人的行为都能用数据描述,但永远只是量化的人。再精细的用户画像,呈现在决策者前,最多是百分比里的小数点后几位,个性化推荐是算法、不是营销,是逻辑、不是心智。工具可以模拟人的逻辑,做出某些层面的简单判断,但不能替人思考。不少数字营销公司,总是对自己的数据工具过度自信,一切唯数据论、工具论,但营销终归是人的活动,而人永远不可能是理性生物。
10.逐利
广义来说,商业模式的每个环节都是营销。企业需要营销去追逐更多消费者,攫取更多利润,实现商业价值的增值。但这并不意味营销就是充满欺骗、阴谋、套路的无底线逐利。某些乙方公司追逐让甲方满意,其次才轮到消费者。而甲方去寻找乙方帮助,显然是需要乙方来补足短板,乙方可以给到灵感、经验,却永远无法替甲方找到自己追逐的“利”,毕竟双方的利益和出发点都截然不同。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仍然热爱它。于广告营销亦然,认清数字营销,并继续热爱营销,方是广告营销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