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新要求,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并基本形成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
据了解,2016年该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增强简政放权的协同性、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已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归集与公示,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主体继续保持高位增长。全力推进“双告知一公示”工作,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根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累计向申请人告知2千余次,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累计向环保、国土、安监、消防等部门告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1千余条,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企业基本信息等4千余条。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机制,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行动,推出“全项彻查”执法新形式,有效发挥了资源整合的优势。目前,已开展全项彻查2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和联动监管格局。2016年,对不参加年报、无正当理由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63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联合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务。此外,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部门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