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察尔汗盐湖管理局加强征管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加大盐湖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圆满完成征收工作。2016年实际征收入库1.05亿,征收面、征收率、入库率达100%,实现全部征收入库。
市盐湖管理局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征管与日常监督管理相衔接,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企业年检等管理环节相结合,有效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缴费义务。为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征收补偿费,根据纳费申报制度和台账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季度及时准确申报补偿费,为企业建立缴纳台账, 做到一矿一账,确保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缴费动态。对企业所申报、缴纳、欠缴补偿费的情况进行准确核实,提高了征费效率。高度重视网络直报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的将季度、年度补偿费征收及入库情况通过该系统统计上报,提高了补偿费征收统计水平。
据悉,2016年,察尔汗盐湖管理局应征矿产资源补偿费1.046亿,实际征收入库1.05亿,其中追缴上年欠缴40万元,征收面、征收率、入库率达100%,截止当年11月底,应征补偿费已全部征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