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部门获悉,为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医保服务标准,我市通过“三大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监管”三把“标尺”,强化内部监管、优化服务流程、畅通监督渠道,全方位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公平,推动医保管理向精细化、智能化升级。
我市严格依据《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医保报销的药品、耗材及治疗项目范围,并细化报销比例与限额。这一举措既确保参保人员获得必要、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又有效杜绝医疗资源浪费与基金滥用,为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奠定了基础。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按分级审核要求发放生育津贴499笔,支出1774.83万元;零星报销生育药费57笔,统筹基金支出21.9万元;为23名参保人员办理辅助生殖零星报销31笔,统筹基金支出8.8万元;职工普通门诊、住院零星报销覆盖454人850笔,统筹基金支出334.1万元;职工省内、跨省异地就医在院结算分别达26455人101442次、11922人87263次,统筹基金支出分别为2452.03万元、6600.39万元。
今年,我市与102家定点医疗机构、108家零售药店签订医保协议,对210家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服务规范、基金监管条例等专项培训,提升医药机构合规经营能力。同时,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深入开展抽查复查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过度医疗、虚假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我市已督导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8家(次),累计取消医保定点资格23家、暂停医保结算13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8家、约谈整改230家(次),追回违规医保费用399.07万元,立案15件并处罚款50.43万元,有效规范了医保服务市场秩序。
医保基金关乎全体参保人切身利益,我市通过智能监控、飞行检查、举报奖励、公开曝光等多重措施,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络。同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与违法线索互通,凝聚监管合力,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