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格尔木市紧扣国家及省州战略部署,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以精准施策为路径,在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的实践中精准发力,用坚实财脉筑牢发展根基,用民生温度彰显执政初心,交出一份财政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合格答卷。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综合实力根基更牢。“十四五”期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6.67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26.45亿元,增幅达33%;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累计获得上级补助162.53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41.78亿元,争取债券资金到位14.1亿元,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市总财力累计达344.2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129.42亿元,增长60.3%。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
支出效益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五年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239.59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34.79亿元、增长17%。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62.24亿元重点支持国际陆港、农村公路、海绵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城市路网体系不断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持续增强。在助企纾困领域,累计为减免税费66.88亿元,安排11.06亿元扶持资金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纾困解难,下达1.71亿元“两新”补贴资金,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财政资金靶向赋能高质量发展。
战略任务精准落地,中心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保方面,坚持生态立省、生态强市的发展理念,通过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重点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累计投入37.41亿元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乡村振兴方面,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林水支出19.05亿元,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亿元,实施196个重点项目,发放惠农补贴4.19亿元,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始终践行“小财政大民生”理念,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四五”期间,全市民生领域累计支出193.2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80.7%,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重点民生政策全面落地。教育领域支出27.83亿元,持续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支出30.03亿元,建成全州首家“零工驿站”,破解灵活就业服务难题,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卫生健康领域支出20.52亿元,支持医疗改革与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医保筹资补助标准,群众就医获得感显著增强;安排8.01亿元推进棚改及老城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让群众在城市更新中共享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