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绿色发展考评体系。考核评价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也是担当作为的助推器。我们将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健全完善绿色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绿色发展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离任审计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估体系中,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构建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推动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突出绿色转型科技支撑。科技创新是强化绿色转型的核心驱动力。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政策协同机制,推动关键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高度重视引育绿色低碳领域专业人才,实施“揭榜挂帅”项目,攻克重大技术瓶颈,推动绿色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大财金支持,探索设立绿色转型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碳金融产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强化绿色转型政策保障。制度保障是确保绿色转型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我们将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配套措施,制定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等专项规划,强化标准引领。充实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污水处理收费、固体废物处理收费等制度,强化价格政策支持。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司法修复与社会治理形成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