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格尔木市安监局:全面安排部署 落实复产程序 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17-02-20 | 2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我局及时制定下发文件,认真安排部署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工作,充分认清当前生产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为全年的生产安全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按照本单实际位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矿山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恢复生产前的维护保养工作;三是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必须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再教育再培训;对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四是我局将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同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行严厉处罚。对相关证照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矿山,一律禁止复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