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提升监督质效。着力构建“四个结合”经济运行分析机制,累计召开14次经济形势分析会,研判成果为科学决策、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力参考。严格落实计划、规划审查监督规范,守正创新开展规划初审,细化审查流程、完善材料报送机制,首次要求补充规划编制说明、“十四五”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等材料,相关审查经验被全国人大财经委专刊推介,为地方人大规划审查提供了“青海实践”。
紧盯关键环节
以靶向监督激活内生动力
《决定》专章明确对政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实的监督重点,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探索专项监督新模式,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跟踪督导重大项目建设。紧盯“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坚持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累计走访督导48个重大项目,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全省“十四五”规划155项重大工程项目稳步实施,国家规划涉及青海的10项重大工程顺利推进,有效扩大投资、稳定经济大盘。
精准发力强化金融监督。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全省金融工作专项报告,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工作成果被《青海日报》、省委《每日情况》转发推介。2025年,全省存贷款余额均突破8000亿元,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全部达标出列,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凝聚代表力量拓宽监督渠道。持续健全代表联系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参与经济监督渠道、提升代表履职效能。在《决定》修订、监督项目确定、调研检查等工作中,主动邀请代表深度参与,广泛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强化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三年来累计重点督办代表建议6件,1件获评办理优秀案例。同步开展专题解读、常态化学习辅导和计划预算审查培训,编撰经济工作资料汇编,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效能,为监督工作凝聚民智民力。
坚守人民立场
以民生监督守护群众福祉
《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监督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补齐民生短板等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民生福祉。
从严开展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审定工作方案并带队实地检查,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检查方式、吸纳专业力量,运用网络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提升监督实效,形成客观全面的检查报告,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末营商环境综合指数较2020年提升35.6个百分点,“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做法入选《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典型案例,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