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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将被惩处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16-08-18 | 38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 8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省工商局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的执法人员名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5%的比例,在我市2740户已年报企业中公开随机摇号抽取了140户抽查企业,并摇号产生与抽查企业相对应的16名执法人员参与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进行的抽查。为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以此次抽查工作为契机,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

  该局将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梳理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炼工作技巧,持续提升 “双随机”抽查工作水平,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积极构建“双随机”监管新模式。随后,将通过青海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相关链接:“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双随机”抽查是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的企业,通过随机抽取系统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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