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格尔木市财政局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矛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各项改革,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全市财政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该局着力从供需两侧发力,积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拨付专项资金1.16亿元,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以及科技创新驱动等,为后续工业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款9.6亿元。大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围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统筹安排好基本民生支出,切实解决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全年全市民生财政支出29亿元,占总支出的77%。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现营改增税制的顺利转换,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市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测算资源税税率、税源管理、清费检查、改革政策效应评估分析等措施,理顺了资源税费关系。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2016年格尔木市绩效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全市36个一级预算部门的175个项目支出被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开展省级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0个、资金规模4.6亿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实地绩效评价项目16个、涉及资金0.75亿元,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再评价规模,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向省州争取各类产业基金,争取到位4亿元产业引导资金,引导和促进产业资本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对接,充分发挥财政对稳增长促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同时,积极配合市控股公司等相关部门,设立不低于32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助推我市盐湖化工、油气化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
其间,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的要求,对各预算单位和财政专户的存量资金进行四次集中清理收缴,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着力解决财政资金“沉睡”问题,确保到年底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明显下降,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5亿元,占年底存量的81.5%,存量资金规模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