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始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理念,聚焦生产矿山监管、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提质三大重点,系统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严抓审批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刚性要求,将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情况与矿业权审批相结合,明确所有办理延续、变更等手续的矿业权必须提交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从源头倒逼采矿企业履行生态恢复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排查整治力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监测预警能力,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推进绿色创建,提升发展质效。有序推进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印发《格尔木市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与46家矿山企业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明确建设任务与时限。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4家、省级绿色矿山3家,3家企业通过省级核查评估,2家企业通过市级核查评估。同步推进“无废矿区”建设与申报,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成功获评“无废矿区”称号。
深化生态修复,守护生态底色。精准发力遏制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等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关闭注销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4号石料用玄武岩矿等19个砂石采矿权,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20余公顷。同时,从严从实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件问题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反馈问题已全部办结并申请销号,整改成效得到有力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