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氯化镁”生产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欢迎您!      全国统一销售热线:400·887·6363
 扫一扫 手机站
全部产品分类
 资讯中心
    
格尔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行政效能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17-03-15 | 3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年来,格尔木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原则,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入手,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破除现行体制中不适应发展新常态的问题和障碍,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能,激发了社会和市场活力。

  简政放权激发活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目前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78万余户、从业人员6.9万余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吸纳就业、促进创新的主渠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内户口网上迁移流转、异地办证、挂失申报、无户口人员落户等改革措施。牢固树立“抓重点、抓落实”工作导向,创新“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推进机制,推行“定责、定时、定人”清单式管理举措,探索出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类24项”、法制政府建设“11类40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8类50项”具体措施。全面清理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先后四次对原有的362项、承接下放的50项、授权委托办理的5项进行清理,现集中审批107项。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工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行政收费“目录清单”;梳理汇总部门法定事项5348项,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和“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格尔木市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改革方案》,探索对格尔木市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以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事后监管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审批模式,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优化流程”的原则,实行“先建后验”“宽进严管”“不达标不投产”项目备案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服务,建立前置事项承诺加备案、承诺公示、集中验收、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等制度,切实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联合办公、并联审批”改革措施,21项前置审批变更为后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平均96天缩短为28天以内。目前,全市通过取消、下放、转变等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改革前的三分之二以上。

  放管结合提质增效。立足现行体制,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承接上级安排、推行自主措施”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并重、基础设施与技术保障并举、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并进,着力构建“5+3+2+1”权力运行模式和“制度+技术”监管体系。依托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全面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公正、透明、廉洁的运行机制,将政务公开事项植入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政务平台、LED屏等载体,使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程序、收费等全流程可视可查,做到了能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必公开。加强“12345”政府热线和市民接待中心管理,采取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办奖励等措施,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