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夕,铺天盖地的预售、营销短信已经开始“轰炸”大家的手机!最近,不少人在社交平台上反映,每天都能收到电商平台商家的促销短信。
我国此前颁布的规定中,已明确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被明令禁止的营销短信,为何还在“轰炸”消费者?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造成市民困扰
每天最多收到60多条短信
“你看嘛,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0月29日,成都市民文莉平接受记者采访时,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每天叮叮响个不停,真的烦死了!”
文莉平告诉记者,她从本月19号,就开始收到一些购物平台商家的推销、预售短信,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到20多条短信,“有些是我曾购买过商品的店铺,有些没有。我记得我也没有同意他们发送广告短信。这样的信息轰炸,真的很影响人的心情!”
平时喜欢在网上购物的市民何丹对此深有同感。由于平时工作十分忙碌,她通常会在电商平台购买生活所需品,“有时候很晚了,还能收到短信,我直接把提示音关掉了。”对于营销短信带来的困扰,何丹显得很无奈。
网友反映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16名手机用户,根据统计,从10月19日到10月28日的9天时间内,16名用户中,收到营销短信最少的20条,最多的61条。其中,不少短信都是106开头。短信内容较为相似,通常包含了商家的名称、产品折扣的力度、店铺的链接。
国家明令禁止
“短信轰炸”为何成营销顽疾?
事实上,我国对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早就作出了规定。工信部2015年颁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02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储存等也进行了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未得到权利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以电话、短信等形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平台隐私协议
那么,“短信轰炸”为何成了营销顽疾?
根据上述受访者提供的店铺链接,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家店的客服人员。该客服告诉记者,店里发送营销短信是经过顾客同意的。
“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里有写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顾客成为我们的会员后,会收到相关信息。但是如果觉得困扰,可以根据短信中的提醒,进行退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