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因为“微信加班”而向公司索取加班费,这种维权尝试似乎不可思议,但其实得到了法院支持。判决认为,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职场中有很多套路,至于那些做法是否合法,有时员工心里没底,公司方面也未必完全有信心。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面对那些堂而皇之说出“我就是违法了”的公司,“打工人”必须争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