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的承载媒体主要是「电商平台」,通过「完整的电商服务」帮助品牌方把意向消费者转化为真正的订单,品牌方向平台支付「交易价值」对应的佣金费用,以及在站内推广商品所需投入的广告费。
营销的定义说起来很简单,但从实践来看,有两种极端倾向不可取:
第一种,是把大量费用投放在「形成消费决策」的阶段(种草),忽略了产品本身的竞争力,导致即使把新客引入做得非常激进,但缺乏产品力/品牌力对复购做支撑,品牌只能靠投大量的营销费用来维持年度销售额,就像完美日记。
第二种,是在消费者从「认识→认知」的过程中,品牌只重视「完成购买行为」的投入(例:淘宝直通车、抖音千川),但不重视品牌价值与目标消费者的磨合,产品最终沦为白牌品,虽然产品的「功能利益点」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例:超便宜的速溶咖啡),但没有品牌在品类/场景的心智沉淀,仍然无法形成低成本的复购,实现健康的规模增长。
综上,引用清华大学营销系「李飞」教授对「营销本质」的定义:”营销是给客户一个购买的理由(定位),并让目标客户知道(传播)。“我认为这个定义会更加准确一点,前半句话需要品牌从竞争角度想清楚切入点,并用好产品来兑现「购买理由」,后半句话则需要品牌将「产品理念」传递给真正的目标客户,最终形成稳定的交易关系。
每当提到「丰田汽车」,消费者很容易联想到「省油、质量好、保养便宜」,这种广泛的强心智,支撑起日系车在中低端市场长期的领先地位。
总而言之,营销过程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促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达成交易。有交易,企业才能创造收入,才能去迭代产品、提升服务。
华强北可以1:1仿制Apple Watch,价格只要1/5甚至更少,但即使功能更多、更全面,华强北也很难卖出Apple的溢价,因为功能堆砌只满足了消费者的「使用价值」,却无法满足消费者所需的「品牌价值」。
不论「消费主义」怎么包装自己,它所代表的就是人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
1. 有人将品牌视为目的:因为品牌是企业经营的重要护城河,也是核心竞争力;
2. 有人将品牌视为手段:通过构建品牌价值,获取「成本领先」的竞争优势,以更低成本完成消费者的拓新和复购;
3. 有人将品牌视为结果:认为是产品做得好,获得了良好的消费者口碑,最终才形成品牌力。